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度鄂州市鄂城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长港片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鄂州市鄂城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2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第1标段(合同编号:ECQXNS/2013SG/C1):泵站、渠道及渠系配套建筑物等工程施工;
第2标段(合同编号:EGQHZL/2013JL/C2):机电设备采购与安装及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条件
第1标段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湖北十大网赌靠谱平台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5)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投标人所在地省、市、州人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投标人所在地省、市、州人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6)近三年内(2010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下同)须承担过一项及以上类似业绩,该业绩应以中标通知书和政府相关网站中标公示网页,合同协议书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7)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的2010、2011、2012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第2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招标的主要设备。注册资金必须5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近三年来(2010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以货物承包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设备生产供货业绩;
(4)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主要产品的相关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
3.2 本合同工程执行压证上岗制度
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规定: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一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投标活动。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派代表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原件到鄂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308室)进行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查询告知函。
3.4.1申请查询需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如下材料:
1、书面查询申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查询事由,即因何事查询。包括查询涉及的具体事项、目的与用途,等等。
2)查询内容,包括申请查询的信息种类、被查询的单位、个人,以及查询信息的年限、时限,等等。
3)被查询单位的准确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准确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查询事由的相关文件和材料。
2、身份证明:
1)单位查询应提交介绍信,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查询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资格后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网上报名地址: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人须到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网员注册。获取资料时间为2013年10月13日至2013年11月1日16:30时之前。工本费第一标段:1000元(人民币),第二标段:500元(人民币)。
6 投标保证金
根据相关要求,本工程招标项目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第一标段账号:557361066123
第二标段账号:572960778443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投标人将不能进行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鄂州市滨湖西路广电大楼东附楼三楼0711-3358312)。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鄂州招标投标网》、《鄂州水务局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州市鄂城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程勇、周鸣
电 话:0711-38952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七巷66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罗贯一
电 话:027-8725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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