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州市长港河道整治工程(鄂城段)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鄂州市长港河道整治工程(鄂城段)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拟招标监理标段,主要建设内容:
监理标段:鄂州市长港鄂城段河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计划工期: 1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取得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4)投标人必须取得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4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任职。
3.5投标企业须在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备案方可报名(联系电话:0711-3358312)。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投标申请人登录鄂州招标投标网凭密匙缴纳工本费、下载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图纸等工本费(不含纸质资料)监理标段为1000元(人民币)。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13年1月8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
6. 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
根据鄂州招投标文【2012】8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应一起缴纳信誉保证金,本工程招标项目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合计为贰万贰仟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3年01月25日 16:00:00前登录鄂州招标投标网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账 号:557360720963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投标人将不能进行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鄂州市滨湖西路广电大楼东附楼三楼0711-3358312)。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鄂州招标投标网》、《鄂州水务局网》和《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州市长港河道整治工程(鄂城段)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朱 聪
电 话:0711-38953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七巷66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罗贯一
电 话:027-87251252
传 真:027-87122450
电子邮件:hbzhaobiao@163.com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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