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改进工作作风,1月16日上午8时36分,我局为鄂州市湖泊管理局举行了简单的揭牌仪式。局长吴学富、副局长纪家立为湖泊管理局揭牌。
市湖泊管理局的成立,标志着我市将全面加强湖泊管理保护工作,用强有力的行政体制保障促进湖泊健康与可持续发展。据悉,市湖泊管理局将全面负责全市湖泊、水库的综合管理、保护与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湖泊、水库状况普查和信息发布;拟订湖泊、水库保护规划及保护范围;组织编制与调整湖泊、水库水功能区划;组织指导湖泊、水库水质监测、水资源统一管理、防汛抗旱水利设施建设;负责涉湖、涉库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与监督;组织指导湖泊、水库水生态修复以及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