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湖长制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是工作要求具有阶段性。
二是重点任务具有地区差异性。
三是对人的行为具有长期约束性。
二、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有的河湖长履职尽责不到位。
二是有的河长办定位不准确。
三是有的地方考核问责走形式。
四是有的地方基础工作不扎实。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细化明确河湖长履职要求。
建议加强河湖长履职的指导,组织熟悉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政策要求、具体做法和相关经验的专家队伍,进行实地指导或对口帮扶援助。同时编写《河长工作手册》等技术文件,对各级河湖长的具体职责、履职方式、履职要求等作明确、细化、可操作的普适性规定,便于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
二是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培训体系。
建议出台加强河湖长制培训的指导意见,建立逐级培训体系,委托专业团队定期组织专题培训班,对各级河湖长、河长办工作人员进行轮训。同时,应大力推动河湖长制进党校,在各级党校、干部培训时,专题开讲河湖长制,组织熟悉工作的专家授课,进一步提高各级河长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认识。
三是严格考核问责。
建议出台相关文件,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问责的主体、客体、频次、主要内容、具体形式、主要流程等作详细规定。此外,将地方考核问责有关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作为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对于制度条款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的,责令修订完善。
四是夯实基础工作。
针对各地“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编制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建立“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质量控制制度。此外,针对地方反应目前全国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与地方系统对接较困难、信息更新较缓慢等问题,应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实现全国系统与地方系统的全面对接、数据共享、实时更新。